病人須知

病人約章

病人約章闡述您使用本院服務時可享有的權利及應盡的責任,目的在於增進醫患合作及互信,促進醫療成效。

權 利

醫治權

  • 得到符合現時標準的醫療意見和治療服務。

知情權

  • 得悉自己的病情,包括診斷、病情發展及可能的併發症。
  • 在同意接受檢驗或治療程序前,可清楚知悉其目的及有關風險。
  • 知道處方藥物的名稱、效用及可能產生較常見的嚴重副作用。
  • 知道醫療護理服務的資料及一般收費,並得醫生提供治療所需費用

決定權

  • 接受或拒絕任何治療或檢驗,並被知會如此決定的可能後果。
  • 徵詢其他醫生的意見。
  • 選擇是否參與臨床研究。
  • 選擇是否參與顧客意見調查。

保密權

  • 在不損害其他病人或醫護人員之權利下,個人的私隱、尊嚴、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等,獲得尊重。
  • 得到院方為您的病情資料適當保密。

申訴權

  • 提出意見或申訴,並按本院服務承諾得到公允處理。

責 任

  • 遵循本院的守則,尊重其他病人及醫院職員的權利。
  • 與醫護人員合作,保持信任及互相尊重。
  • 提供詳盡的健康資料,包括:曾患的疾病、用藥記錄、過敏史等。
  • 謹慎遵循醫生提出並經您同意的治療方案。
  • 依約應診,否則應儘早通知有關部門。
  • 小心保管您的個人財物。
  • 如期向為您提供服務的醫生及醫院繳交所需費用。
  • 不要求醫護人員簽發不正確的醫療報告、收據、或病假證明書,或將不正確資料載入您的病歷紀錄內。

個人資料(私隱)之保障

查詢

如您對本院的服務有任何意見或申訴,可即時向當值主管反映,亦可聯絡病人關係部(辦公時間2339 8488),或聯絡總巡護士長(非辦公時間2339 8888)。

有關醫生及其他醫護人員專業操守的投訴,可致電2873 5131聯絡香港醫務委員會。

其他查詢,可致電3107 2667聯絡香港衞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