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須知

入院政策

1. 為確保本院能為病人提供安全及優質服務,入院前病人必須:

  • 具備主診醫生評估後簽發之入院轉介信;
  • 已經由主診醫生預約本院病床;
  • 由本院進行感染控制評估,並在有需要情況下入住特別護理或隔離病房。

2. 在病床供不應求或未能提供病人所需要之特別設施時 (例如深切治療或隔離護理),本院會轉送病人往其它醫院。

3. 由於本院沒有駐院警察及精神科病房設備,感染控制及預防設施亦有限,基於安全、公眾健康或院內運作等原因,如屬下列情況,本院不會接收,市民宜前往醫院管理局轄下醫院急症室求診:

  • 精神狀況不穩定,呈現自我傷害的傾向、或傷害他人/滋擾他人的傾向;
  • 本院指定之懷疑或確診傳染病;
  • 須報警處理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