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须知

入院政策

1. 为确保本院能为病人提供安全及优质服务,入院前病人必须:

  • 具备主诊医生评估后签发之入院转介信;
  • 已经由主诊医生预约本院病床;
  • 由本院进行感染控制评估,并在有需要情况下入住特别护理或隔离病房。

2. 在病床供不应求或未能提供病人所需要之特别设施时 (例如深切治疗或隔离护理),本院会转送病人往其它医院。

3. 由于本院没有驻院警察及精神科病房设备,感染控制及预防设施亦有限,基于安全、公众健康或院内运作等原因,如属下列情况,本院不会接收,市民宜前往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急症室求诊 :

  • 精神状况不稳定,呈现自我伤害的倾向、或伤害他人/滋扰他人的倾向;
  • 本院指定之怀疑或确诊传染病;
  • 须报警处理的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