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确保本院能为病人提供安全及优质服务,入院前病人必须:
• 具备主诊医生评估后签发之入院转介信;
• 已经由主诊医生预约本院病床;
• 由本院进行感染控制评估,并在有需要情况下入住特别护理或隔离病房。
2. 在病床供不应求或未能提供病人所需要之特别设施时 (例如深切治疗或隔离护理),本院会转送病人往其它医院。
3. 由于本院没有驻院警察及精神科病房设备,感染控制及预防设施亦有限,基于安全、公众健康或院内运作等原因,如属下列情况,本院不会接收,市民宜前往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急症室求诊 :
• 精神状况不稳定,呈现自我伤害的倾向、或伤害他人/滋扰他人的倾向;
• 本院指定之怀疑或确诊传染病;
• 须报警处理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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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院方须得主诊医生签署出院才能办理出院手续。
2. 办理出院手续需时大约六十分钟 (由主诊医生签妥出院文件起计),院方会派专人送出院收费单到病房给出院者。产妇因要等候连同婴儿单一同发出,所以需时较长。
3. 请携同出院收费单、按金收据,前往地下缴费处缴费。若医疗费用由雇主或核准挂账之保险公司支付者, 请携同有关文件,例如公司证件、医疗保险咭和身份证到缴费处签名确认账单。
4. 缴费后请领取出院药(如适用)便可离开。
5. 申请个人医疗记录:
• 如欲索取个人医疗记录,病者可经书面申请,院方会收取申请费用,详情请联络病历档案部。(热线:2339-8824)
• 本院不会处理非驻院医生的保险赔偿表或医疗报告之申请,请自行联络有关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