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须知

病人约章

病人约章阐述您使用本院服务时可享有的权利及 应尽的责任,目的在于增进医患合作及互信,促 进医疗成效。

权  利

医治权

  • 得到符合现时标准的医疗意见和治疗服务。

知情权

  • 得悉自己的病情,包括诊断、病情发展及可能的并发症。
  • 在同意接受检验或治疗程序前,可清楚知悉其目的及有关风险。
  • 知道处方药物的名称、效用及可能产生较常见的严重副作用。
  • 知道医疗护理服务的数据及一般收费,并得医生提供治疗所需费用

决定权

  • 接受或拒绝任何治疗或检验,并被知会如此决定的可能后果。
  • 征询其他医生的意见。
  • 选择是否参与临床研究。
  • 选择是否参与顾客意见调查。

保密权

  • 在不损害其他病人或医护人员之权利下,个人的私隐、尊严、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等,获得尊重。
  • 得到院方为您的病情数据适当保密。

申诉权

  • 提出意见或申诉,并按本院服务承诺得到公允处理。

责  任

  • 遵循本院的守则,尊重其他病人及医院职员的权利。
  • 与医护人员合作,保持信任及互相尊重。
  • 提供详尽的健康数据,包括:曾患的疾病、用药记录、过敏史等。
  • 谨慎遵循医生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
  • 依约应诊,否则应尽早通知有关部门。
  • 小心保管您的个人财物。
  • 如期向为您提供服务的医生及医院缴交所需费用。
  • 不要求医护人员签发不正确的医疗报告、收据、或病假证明书,或将不正确数据加载您的病历纪录内。

个人资料(私隐)之保障

查询

如您对本院的服务有任何意见或申诉,可实时向当值主管反映,亦可联络病人关系部(办公时间2339 8488),或联络总巡护士长(非办公时间2339 8888)。

 

有关医生及其他医护人员专业操守的投诉,可致电2873 5131联络香港医务委员会。

其他查询,可致电3107 2667联络香港卫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