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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收費

  1. 入院
  2. 入院政策
  3. 出院
  4. 醫療報告及病人資料申請費用
  5. 醫院收費及繳款細則
  6. 病房分類及收費
  7. 院牧服務
  8. 其他服務及資訊
    1. 義工服務
    2. 膳食
    3. 小賣部
    4. 休閒橋
    5. 停車場
    6. 僱用私家護士/ 私家女傭
    7. 電話服務
    8. 傳真服務
    9. 電腦上網
    10. 翻譯服務
    11. 護士訓練
  9. 探訪
  10. 住院守則
  11. 個人資料 (私隱) 之保障
  12. 病人約章
  13. 意見提供

I. 入院

1. 由私家醫生或本院醫生轉介及訂房。
2. 請自備個人衞生用品、拖鞋及睡衣。請勿帶多量現款及貴重物品。如有遺失,本院恕不負責。
3. 請攜帶下列文件到本院A座地下大堂入院部辦理入院手續:
醫生簽署之入院通知書
個人身份證或護照
家屬或保證人身份證或護照
入院時須繳納之按金,或核准掛賬賬戶之保證書,或醫療保險證書。
4. 辦理手續
填寫有關個人資料表格
接受護士分流評估
選擇房間
繳交入院按金後,請保留按金收據,以便辦理出院時使用 (按金將用作繳付出院賬單之用,除非尚有餘額,否則恕不退回。)
由事務員帶領前往病房

II. 入院政策

1. 為確保本院能為病人提供安全及優質服務,入院前病人必須:
具備主診醫生評估後簽發之入院轉介信
已經由主診醫生預約本院病床;
由本院護士進行感染控制評估,並在有需要情況下入住特別護理或隔離病房。
2. 在病床供不應求或未能提供病人所需要之特別設施時(例如深切治療或隔離護理),本院會轉送病人往其它醫院。
3. 基於安全、公眾健康或院內運作等原因,本院不會接收以下類別的病人:
疾病類別 疾病名稱
精神病
嚴重精神病
有自殺傾向
有暴力傾向
傳染病
天花
霍亂
炭疽
肺鼠疫
甲型流感H2、 H5、N7、N9
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
克雅二氏症 (如:瘋牛症)
凡須報警之病類
謀殺 / 自殺
嚴重身體受傷
持有或非法交易危險藥物
交通意外
(病人已經醫管局醫院診治及已向警方報案,則可被接收入院。)
懷疑被虐待或疏忽照顧之病人
強姦
打鬥 / 搶劫後受傷之病人
其他刑事罪行

III. 出院

1. 院方須得主診醫生簽署出院才能辦理出院手續。
2. 辦理出院手續需時大約六十分鐘 (由主診醫生簽妥出院文件起計),院方會派專人送出院收費單到病房給出院者。
3. 請攜同出院收費單、按金收據,前往本院地下繳費處繳費。若醫療費用由僱主或核准掛賬之保險公司支付者, 請攜同有關文件,例如公司証件、醫療保險咭和身份證到繳費處簽名確認賬單。
按此查閱本院所接受之醫療保險咭 (有關保障範圍,請向保險代理查詢)。
4. 繳費後請領取出院藥(如適用)便可離開。
5. 產婦因要等候連同嬰兒單一同發出,所以需時較長。
6. 申請醫療紀錄複本或報告
如需要申請醫療紀錄複本或報告,本院會收取費用。
出院後,需要駐院醫生填寫保險賠償表
醫療紀錄複本
由駐院醫生撰寫醫療報告書
有關病人資料或証明信
收費詳情請參閱下方的「醫療報告及病人資料申請費用」
本院不會處理非駐院醫生的保險賠償表及醫療報告書之申請,請自行聯絡有關醫生。

IV. 醫療報告及病人資料申請費用

# 項目 費用

1

醫療報告書 (只限本院駐院醫生)

報告書之最低收費是港幣六百元,按所屬類別及專業而定。

2

保險賠償表 (只限本院駐院醫生)

住院

門診

出院前填寫免費。

出院後填寫的手續費是港幣一百元。(每份)

手續費是港幣一百元。 (每份)

3

醫療記錄複本

住院

門診 (包括所有專科中心)

每份住院記錄,申請人需繳交港幣六百元。

如只需下列項目,申請人需繳交港幣三百元行政費,及每項目複印費為港幣五十元。

手術報告

出院摘要

入院信

過敏記錄

物理治療記錄

申請人需繳交港幣三百元行政費,及每次會診複印費為港幣五十元。(每份門診記錄最低收費為港幣三百五十元,最高收費為港幣八百元。)

4

檢查報告複本 (例:X光,化驗或其他檢驗)

申請人需繳交港幣三百元行政費,及每項目複印費為港幣五十元。

5

查詢出生時間

每份港幣二百五十元。

6

補發嬰兒出生記錄

每份港幣二百五十元。

7

補發免疫注射記錄 (針咭)

每份港幣二百五十元。

8

病人住院証明信

每份港幣二百五十元。

9

其他資料查詢 (例:入院、出院日期,到診記錄)

每份港幣二百五十元。

生效日期﹕2010年1月1日

V. 醫院收費及繳款細則

1. 病床收費
有關病室病床收費及按金,請參閱病房分類及收費之病室病床收費表。
病床收費按日子計算,每日截數時間為午夜十二時。
入院日不論時間長短,均會收取一日病床費用。
退房時間為下午一時,下午一時後出院會收取全日病床費用。
病床收費並不包括各類醫院服務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各類檢查 (如X光、病理檢查、內視鏡等)
治療程序、特別醫療儀器及醫療氣體等
手術室、產房、碎石室等
藥物及物料供應等
特別護理程序、物理治療服務等
膳食
各項醫生費 (手術、巡房、麻醉等)
過夜陪人床或陪人椅 (兒科病房除外)
註﹕醫療費用數目視乎不同病況需要,根據醫生所開出指令而定,故在入院時恕未能提供準確估計。
2. 轉房安排
住院期間要求轉房,醫院會收取手續費。
有關轉房日病床收費,則將會按照轉房當日所住過的病床類別,取其平均數值計算當天病床費用。例如在當日由甲房轉往乙房,當日的病床費用會相等於甲房和乙房的病床收費之平均數值。
深切治療部 / 加護部﹕
轉入深切治療部 / 加護部之當日,會收取全日深切治療部 / 加護部病床費用。
由深切治療部 / 加護部轉往普通病房之當日,會以深切治療部 / 加護部病床及轉房後之普通房病床收費平均計算。
如手術後48小時內要求提升房間級別,院方將會追索以較高級別房間計算的手術費用差額。
本院可能會因應運作上的需要而為住院者轉換房間,敬請合作。
3. 醫療收費
治療費、檢驗費、藥費、物料費、特別儀器、手術費及產房費等,將按照其入住房間類別釐定收費。標準級別以外之病床,在各項治療及醫院收費會增多,簡述如下:
房間級別 附加費用
優等房 約增 15% - 25%
半私家房 約增 30% - 50%
私家房 約增 60% - 100%
如需要本院在假期及非辦公室時間內提供服務,本院會收取附加費。不同服務類別之非辦公時間及附加率會有差異,詳情請向職員查詢。
醫生費、手術費、接生費及麻醉師費,請直接向有關主診醫生查詢。如醫生委托本院代收,以上費用會加入住院賬單內。
為確保品質優良和適合病者治療用,所有醫療用品、儀器和藥物,一概由院方供給。
本院在各病室辦事處、檢查或治療部門、門診部及入院部,均備有詳細服務收費表,歡迎查閱參考。各項服務收費及內容如有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4. 繳費細則
各項費用可用現金、易辦事、信用卡、銀聯卡、銀行本票或支票支付 (非本港居民除外)。
本院每四天會將賬單送交住院者及其家屬,請盡快繳費。
出院前請攜同出院賬單及按金收據,繳交所有費用。
5. 如你的住院費用是由本院准核掛賬之公司或醫療保險負責支付,請注意下列事項:
辦理入院手續時,須提交僱主保証書或醫療保險擔保証明,否則必須繳交按金。
保險賠償表格應於住院期間交予主診醫生填寫,並在出院結賬時交繳費處蓋上本院印章。
本院不接受海外保險公司之擔保証明。
有關保障範圍,請直接諮詢你的保險代理。
按此查閱本院所接受之醫療保險咭 (有關保障範圍,請向保險代理查詢)。

VII. 院牧服務

1. 本院設有院牧部,院牧經常到病房慰問關懷住院者及家屬。
2. 如有心靈需要或情緒困擾等,歡迎主動與院牧約談。
3. 本院每主日下午三時半至四時半於D座9樓禮拜堂舉行崇拜聚會,歡迎參加。崇拜亦會透過醫院電視頻道 (第五台) 及床邊耳機即時直播,歡迎收看。詳情請留意院內宣傳海報。
4. 本院於A座6樓設有小禮拜堂及兩間祈禱室,廿四小時開放,歡迎使用。
5. 本院院牧部備有圖書、雜誌及錄音帶,可供免費借用。
6. 本院於兒童病房及加護病房休息室,設有流動圖書車,歡迎借閱使用。
7. 本院設有床邊福音廣播,每日播放福音訊息、音樂及短劇以供住院者收聽。
8. 本院電視資訊台 (第五台) 提供醫院資料、健康資訊及福音訊息,歡迎收看。
9. 院牧服務查詢電話: 2339 8908

VIII. 其他服務及資訊

1. 義工服務
本院義工人員樂於與住院者及家屬傾談,分享生活體驗,又協助流動圖書車服務、兒童及成年人聚會,以及服務問卷調查。義工服務會按照醫院感染控制措施而調動編排。
2. 膳食
本院每日供應三類營養治療套餐,餐單均由營養師編定及安排。
住院者可參閱醫院餐譜及收費,如需要訂購,請向護士查詢。
膳食費用會撥入住院賬單內。
本院餐廳營業時間由早上七時正至翌日凌晨一時正。
食譜掛於病房內。住院者可撥內線8818或8819自行向餐廳訂餐。
探訪者亦可享用本院餐廳服務。
晚上八時十五分後宵夜時段只供應輕便食品及飲品。
3. 小賣部
本院在近停車場之東面入口設有小賣部,開放時間由早上八時至晚上十時。專售報紙、雜誌、小食及日常用品等,並設有報紙派送服務,如需此項服務,請於每日早上十時後致電2337 9938。
繳費處設有飲品售賣機,連接A座1樓及D座之天橋亦設有飲品及小食售賣機 (開放時間﹕上午9時至晚上9時)。
4. 休閒橋
A1-D3天橋設有休閒區,並附上網接點,歡迎住院者與親友使用。
5. 停車場
本院C座設有時租車位。因應院方運作需要,本院通常在上午時段會暫停訪客泊車,敬請留意。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則不受影響。
6. 僱用私家護士/ 私家女傭
本院樂意為住院者安排僱用私家護士 / 女傭,惟本院不會介入雙方之僱傭或酬勞合約。
機構名稱 電話
百利意 2736 3272
愛心 2337 0839
環球 2895 5321 或 2895 1156
卓健 2891 0866 或 2851 0855
7. 電話服務
院內電話,用街線請先撥「9」字。
部份樓層設有公共電話。持有長途電話卡之人仕,可使用B座地下大堂升降機旁的公共電話。
除私家房和半私家房外,街外電話不能直接駁給其他病房之住院者,以免騷擾鄰近病人。
由醫院直接駁長途電話,除依照香港電話公司所訂之收費外,需另繳手續費。
8. 傳真服務
本院設有傳真服務,除依照香港電話公司所訂之收費外,住院者需另繳手續費。
9. 電腦上網
A1 - D3休閒橋及部份病房之病床設有寬頻上網線,住院者可自攜手提電腦上網。
10. 翻譯服務
本院職員以廣東話、普通話或英語為主要語言。如有需要,本院可為病人安排外間翻譯服務,以便利病人與醫護人員之溝通。使用翻譯服務時,病人需要支付有關費用。查詢﹕2339 8805 入院部。
11. 護士訓練
本院為全港部分設有獲護士管理局認可護士訓練學校的醫院之一,為本院護校學生和其他護理院校學生提供臨床實習的機會。所有護士學生皆在本院高質素的註冊護士教師和臨床導師的督導下工作,為病患者提供符合專業水平的護理服務。

IX. 探訪

病房 探訪時間
一般病房 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
產科 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
初生嬰兒
2樓產婦之初生嬰兒
A223室 下午2時至3時
下午5時30分至6時45分
3樓或其他樓層產婦之初生嬰兒 下午3時至4時
下午6時45分至8時
寄嬰 下午2時至4時
下午5時30分至8時
溫箱護理嬰兒/接受光療嬰兒 A227室 (只限嬰兒父母進入) 下午3時30分至下午4時
晚上6時30分至晚上7時30分
B3兒科病房之初生嬰兒 上午10時至上午11時
下午2時至下午3時
下午6時至晚上7時
嬰兒父母不限探訪時間,可先與護士聯絡,以便安排。
深切治療部 上午10時至下午10時
每次探訪人數只限二人
隔離護理病房 下午12時至下午2時
下午6時至晚上8時
為小童的健康著想,請勿帶入病房。
為方便親友探訪,訪客可向入院接待處查詢病者的房間編號。假如你不希望任何人查詢到你住院的資料,請告知入院部或病房職員。

X. 住院守則

1. 為保持醫院安靜及避免妨礙病人休息:
在醫院範圍內,請保持寧靜,切勿製造噪音。
建議每次探訪人數不超過兩位。
2. 切勿攜帶貴重物品或過多現款,並請鎖好個人財物,手提電話應隨身攜帶或鎖在櫃內。如有任何遺失,本院恕不負責。
3. 在病室範圍內使用手提電話,請遠離醫療儀器。
4. 請遵守法例之規定:
不可賞錢或餽贈禮物予員工,以免觸犯防止賄賂條例。
嚴禁吸煙
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即使類似活動不涉及金錢來往,亦不應進行。
5. 為免影響其他病人或訪客之安寧,請勿作出以下活動:
攜帶動物
使用自備家庭電器
攜帶氣味濃烈之食物進入病房 (如榴槤等)
晾晒衣物
燃燒香燭冥鏹或任何物品
6. 留院期間:
請勿擅自離開病房,如有必要,必須先通知病室護士。
請勿隨意調校病房冷氣掣,如有需要,請聯絡護士。
請妥善使用病房內傢具物品,如有損壞及遺失,院方有權要求住院者賠償。
7. 家屬陪夜:
女性病房: 只允許女性陪人 (私家房例外)
其他病房: 男性或女性均可

XI. 個人資料 (私隱) 之保障

當向本院職員提供個人資料之前,請細閱本節內容。
作為你的醫生 / 護士 / 醫護人員,我們需要請病者提供有關個人資料 (包括健康資料),或向任何適當人士查詢有關病者的醫療記錄及任何有關的資料,作為病者的醫療服務之用,一般性的醫學用途或本院統計及審核用途。
當病者提供這些個人資料時,請確保這些資料準確及完整。如果病者不向我們提供所需的資料或你提供錯誤 / 不完整的資料,則可能會影響我們為其所提供的醫療服務。病者有權根據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第22條要求更改所提交的個人資料,詳情可致電2339 8805 查詢。
有關向本院索取個人資料或醫療紀錄之複本之行政費用,請參閱附件。
請注意及接受你的個人資料可能被交予:
其他醫生 / 醫療人員,作為有關你醫療服務之用;
法庭 (如被傳訊) 或法律指定的其他人士;
香港衞生署 (如有需要)。
本院統計及審核用途。

XII. 病人約章

權利
有權知道浸信會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及收費。
有權知道其病情、診斷、病情發展、治療計劃等。
有權知道處方藥物的名稱、正常效用及可能發生的副作用。
有權接受或拒絕任何藥物、檢驗或療法,並獲知所作決定可能引起的後果。
有權徵詢其他醫生的意見。
有權就個人的私隱權、尊嚴、宗教信仰及文化信念獲得尊重。
有權得到院方將你的病情資料保密。
有權向醫院提出申訴,並得到迅速及公允的處理。
責任
應向醫護人員詳盡地提供其健康狀況,以往病歷,敏感症狀及其他有關詳情。
應遵從醫生提出並經你同意的治療程序和方法,及有關指示。
為顧及其他病人及醫院職員的權利,應遵守醫院所訂的規則。
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白的情況,應立即詢問醫護人員。
病者與醫護人員應盡量合作,維持信任及互相尊重。
應小心保護個人財物。

XIII. 意見提供

歡迎你對本院的服務提出意見,以助我們進一步提升服務質素。如有任何意見或申訴,可即時向病室護士主任或部門主管反映,或聯絡以下職員:
病人服務部,2339 8488 (辦公時間)
總巡護士長,2339 8888 (非辦公時間)
有關醫生及其他醫護人員專業操守的投訴,可致電2873 5131 聯絡香港醫務委員會。
其他查詢,可致電2961 8507 聯絡香港衞生署。
註﹕
如欲進一步查詢,歡迎致電入院部查詢處2339 8805 或 2339 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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